山东法制传媒网;(黄梦佳)近年来,山东省费县司法局在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顺应社会治理创新理念,勇于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模式,以“三促稳定”做好安置帮教帮扶工作,有效预防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扎实推进法治费县、平安费县建设。
“以就业促稳定”。整合就业资源,确保就业有人扶。一是根据安置帮教对象的身体状况、劳动技能、就业意向等信息记录在其安置帮教个人档案中,在日常管理中,通过动态了解安置帮教对象的就业、生活情况,为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二是依托费县阳光就业、阳光鑫拓、阳光信合三大安置帮教基地,整合就业需求,结合安置帮教对象自身的技能特长,为其推荐合适的岗位。今年7月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邹城监狱释放的“三无”人员赵某某提供了板厂的就业机会。三是加强与民政、工商、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优化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环境,协调专业人员对有就业需求的安置帮教对象开展一系列全方位、多层次的实体就业指导,运用专业力量提供集中技能培训和宣传就业政策。今年以来,共安置人员20余名。
“以救助促稳定”。一是安置救助。对于“三无”人员中无家可归的刑满释放人员和因突发意外无固定居所的安置帮教对象,暂时提供“中途之家”作为临时救助居所,让他们可以安心找到收入来源和新的住所,帮助安置帮教对象渡过难关,有利于预防安置帮教对象的再犯罪。二是社会救助。发挥“爱心互助站”的作用,近年来有很多有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企业、单位、社会人士向“爱心互助站”捐助生活物资,困难安置帮教对象通过申请、审批、核实手续可免费领取这些生活物资,让安置帮教对象在救助中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把关爱转化成更好回归、回报社会的动力。三是政策救助。积极联系乡镇(街道)民政、社保等部门,给符合政策的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提供切实的安置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周某某,2020年5月11日刑满出狱。在监狱服刑期间,曾感染新冠肺炎。周某某刑满释放后无固定居所,出狱后借住在其哥哥家,离异有一子正在读高中,生活比较困难。出狱后在附近找工作,均因新冠肺炎病史遭拒。后到外地工作,又因疫情防控需要,被迫中断,生活压力较大。2020年11月份,安置帮教机构在得知周某某情况下为“三无”刑满释放人员周某某送去被褥、洗漱用具等生活必需品,并积极协调民政部门给予救助4000元。
“以关怀促稳定”。安置帮教对象回到社会后,通过“一帮一”落实帮教工作,把安置帮教对象按所在村(居)进行登记造册,发挥司法所干警、各帮教单位、驻村干部、网格员作用,对帮教对象进行每月走访、上门谈心,节假日期间组织看望等方式,让其感受社会温暖,增强刑满释放人员弃旧图新的信心和决心,积极融入社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山东省费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