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根据《关于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枣人法工〔2021〕3号)要求,自8月4日起,积极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近日顺利完成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本次全面清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落实”原则,与近年来开展的各项专项清理工作有效衔接,重点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可能存在的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适应等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进一步扫清了制约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了更高水平的法治台儿庄建设。
此次全面清理涵盖全区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认真细致的清理,决定宣布废止5件、继续有效12件。清理结果通过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