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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法院:发挥人民法庭优势服务乡村振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子强)近年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强基导向,立足审判主责主业,延伸人民法庭职能,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移风易俗、法治宣传中的作用,为推动乡村振兴、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注重升级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该院牢固树立“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理念,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不断更新服务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效率和效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2020年以来,该院充分利用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成果,诉前调解矛盾纠纷2281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76次;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网上立案6100余件,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
 
  注重源头化解纠纷,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矛盾化解,及时提供法律咨询,防控法律风险。近两年来,该院安排人民法庭干警积极参与莘县“两河”拆违、化工产业园敏感点搬迁、高铁新城建设等工作,向群众释法明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400余起,减少了大量案件进入法院。
 
  注重延伸司法触角,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该院找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结合点、着力点,主动对接乡村振兴需求,对人民法庭如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进行统筹谋划。
 
  如针对古云镇是莘县化工产业园区所在地、辖区化工企业较多的特点,古云人民法庭经常送法进企业,与企业联合进行座谈,保障辖区经济发展;针对燕店镇、河店镇为蔬菜大棚种植聚集地的特点,燕店人民法庭改变工作模式,变传唤当事人为主动“入棚下地”进行送达、调解,既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保障了农业生产。
 
  同时,各人民法庭根据基层社会特点,用案例阐释小案大义,以法治引领自治、德治,助推文明乡风建设。今年以来,该院4处人民法庭在村居、社区进行案例法治宣传10余次,积极通过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了良好效果。(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