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根据《关于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枣人法工【2021】3号)》通知要求,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于8月4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峄司发[2021]16号),组织对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对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决定修改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13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2件。
此次清理任务的是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可能存在的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适应等问题,全面开展清理,改进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破除制度性障碍,优化制度供给,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