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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温情救助军属 尽显司法温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明玉)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兆海和执行局局长朱立杰、执行法官赵晓晨来到特困当事人郝某家中走访,并为其送上1万元救助金。
 
  郝某是一名军人家属,儿子在边疆服役。2020年,郝某因劳务纠纷将其雇主石某和刘某起诉至法院,诉求被告石某、刘某向其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该案在法官主持下调解结案,双方协商被告分两次将欠付的9387元工资支付给原告郝某。但履行期届满后,被告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
 
  2020年10月20日,郝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由该院执行法官赵晓晨承办。赵晓晨法官按照执行程序多次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股权、房产登记进行查询,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为此,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石某、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执行过程中,该院还多次组织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拘传,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无法执行到案款。
 
  申请人郝某拿不到拖欠的工资很着急,也很焦虑,经常给该院执行法官赵晓晨打电话,催促尽快执行到位。郝某表示,这笔钱数额虽然不算很大,但是对于他的家庭而言已是巨资。郝某有一儿一女都已成家,女儿家庭条件一般,在经济上不能给父母多少帮助;儿子是一名边防战士,驻守边境已11年,保家卫国不能分身照顾家庭。郝某和妻子都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一家人的生活来源主要靠郝某打工支撑。郝某年龄比较大,只能找到一些零工做,收入也很微薄,除了日常生活开支外,还要支付房租,生活异常艰辛。辛苦打工挣钱却拿不到工钱,对郝某的生活无疑是雪上加霜。
 
  鉴于此,该院执行法官赵晓晨将申请人郝某的生活现状及案件执行情况及时汇报给执行局局长朱立杰,朱立杰随即向该院党组汇报。院党组对该案高度重视,进行专项研究,并综合考虑执行标的额,遂作出给予其1万元救助金的决定。
 
  当事人郝某拿到救助金后非常激动地说:“这1万元救助金解决了自己的生活困境,当前自己连房租的钱都已经支付不起,自己虽然年龄大了,但也不愿意向自己的儿女伸手要钱,不想给儿女增加负担,更不愿意给驻守边疆的儿子添麻烦,这1万元救助金太重要了,也太及时啦,真心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人民法院。”
 
  李新英表示:“边防战士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幸福安康,用青春和热血为人民戍边、为祖国守防,舍小家、顾大家,社会亦应该给予温暖的情感回报,让他们放心、安心守卫边疆。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法律保障,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应扛起的责任和担当。自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紧扣民生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行多项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尤其是在执行工作上,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真金白银’兑现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用老百姓司法获得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