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重于泰山,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温馨提示您:
一、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立案、阅卷、案件查询、提交材料、申请调解、执行等诉讼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平台如下:
1、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
http://sd12368.gov.cn
登录该系统后可实现网上立案、申诉信访、网上交退费、网上阅卷、文书签收、材料补交等功能。
2、山东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完成身份验证后可实现网上立案、案件查询、诉讼交费、诉前调解、手机阅卷、费用计算、智能问答、法律查询、法院导航、跨域立案等功能。
3、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http://lspt.court.gov.cn
4、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http://tiaojie.court.gov.cn
该系统可实现调解申请、案例查询、查询调解指南、法院导航等功能。
5、互联网庭审平台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访问网址:http://218.59.194.186:8088/可下载东营中院互联网法庭windows版或手机端app,参加互联网开庭。
6、“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
当事人可以通过“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查询案件进度、执行轨迹,并可实现留言法官、提供执行线索、执行举报等功能。
7、12368诉讼服务热线
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优先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不方便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诉讼材料的,也可优先选择线下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79号-1,邮编:257091。
四、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或减少以走访的形式反映诉求,有申诉信访需求的群众可通过信件、网上信访、电话、远程视频等方式反映诉求。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信访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疫情防控期间,确有必要到本院信访接待中心走访或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请勿进入本院区域。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诉讼服务“不打烊”。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来源: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