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7月30日上午,山东省威海市环翠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范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系全市首起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刑事案件。
威海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天合,环翠区人大监司工委副主任张绍辉等人大代表及市、区主流媒体到庭旁听。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某自2016年起在威海经营一家服装外贸店,2019年9月-10月,向多人销售带有阿迪达斯、耐克、斐乐等九种注册商标的假冒服装。2019年10月,公安机关在其店铺及仓库内共查获未销售的上述假冒服装4000余件,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约19.3万元。
法庭综合被告人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没收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案件从开庭到宣判用时仅1小时,
如此简单?
表面看似简单,背后却内涵深厚!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不仅可以防止同一行为在民事、刑事、行政法律关系认定方面的冲突,还可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维护,提高了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和综合效能。
本案中,合议庭由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同刑事审判庭法官共同组成,共同对犯罪事实、侵权与否、罪与非罪进行综合裁判,避免民、刑认定差异,最大化实现知识产权纠纷裁判尺度的统一。
庭前:合议庭与被告人、公诉机关沟通确认定罪量刑重要情节的真实性;合议庭共同阅卷,归纳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
庭中: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法官全面调查,并形成内心确认;合议庭评议阶段,就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尺度等进行集体讨论与表决。
庭后:在判决书中明确受侵权商标名称、侵权具体事实与数额等情况,权利人可依据本次庭审认定的事实另行起诉维权、主张民事救济。
2018年1月,作为威海市唯一授权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的基层法院,环翠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对涉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2021年,增设“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的知识产权速裁团队,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托威海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等专业机构参与调解,逐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成效再提升。三年多来,环翠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834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4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案件审理范围、审判资源配置、衔接协作机制等,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的一体化保护。环翠法院也将以此次刑事案件审理为契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要求,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培育,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辖区创新驱动发展。
本案庭审中,被告人范某也表示自己是因法律意识淡薄才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小编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切莫忽视产品知识产权问题,否则,等待自己的也许就不仅是民事赔偿了。希望大家能主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共同努力营造和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省威海市环翠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