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旭)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司法局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效果落实到“为民办实事”活动中,围绕268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深入调研,拓展思路,强化管理帮扶,促进社区矫正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把“基础实”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出发点”。通过每次入矫必宣告、每天定位必检查、每月档案必规范和每月一次公益劳动、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每半年一次集中教育的“三必三一”工作法,落实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的“规定动作”。积极打造区级社区矫正中心,投资1500余万元新建了办公楼,高标准设置了报到室、训诫室、宣告室、心理教育室、集中学习室、模块基地帮扶室、档案室和社区矫正督查中心“七室一中心”,全部配新配全办公设施设备、规范制度上墙、矫正文化展示,夯实了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二是把“执法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着力点”。从调查评估、报到、宣告、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方面严格执法、依法监督管理,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撤缓、收监。疫情防控期间把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纳入全区防控体系,严查严管严控,高频调度督导。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提级请销假审批权限,所有请销假一律由区局审批,对重点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专班”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包靠责任,确保所有社区矫正对象不出现脱漏管失控问题。
三是把“帮扶活”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平衡点”。大力推行心理矫治教育帮扶,积极组织爱心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的矫正氛围。成立“潍城司法指南针公益组织”,将教育矫正措施与服务奉献社会紧密对接,发展社区矫正对象会员156人,今年来组织公益活动28次,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对疫情防控时期回复经济运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的企业行为,进行全面评估,与疫控与经济运行办积极沟通协调,灵活运用政策规定,为企业发展积极提供方便,达到法律法规和区情实际的交融平衡。
四是把“效果好”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落脚点”。为提高社区矫正教育效果,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为社区矫正对象送法上门服务,与268名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人对人”进行拉家常式谈心谈话教育,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起到了良好的矫正效果。为提高矫正对象矫正积极性,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从工作生活、家庭氛围、社会交往、当前需求等12项内容进行深度调研,研判归纳,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要求,创新开展“模块+基地”潍城矫正模式,由传统监管模式向服务管理转变,受到了社区矫正对象好评。
五是把“强队伍”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点”。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区级社区矫正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全部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备法律专业知识2人,心理咨询师1人,公共管理1人。9个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18人,吸收社会义务教育工作者21人,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队伍素质提升工程,邀请专家对工作队伍进行培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党史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和廉洁守法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