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倩 刘洋)近日,山东宁阳法院速裁团队专职调解员用时四天圆满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使当事人在调解第二天就收到赔偿款,获当事人好评。
2021年4月30日,周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驾驶小轿车的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及财产损失,经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周某遂将张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我院,要求赔偿其损失。办案法官阅卷后发现该案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遂将其交由专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专职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前提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专职调解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运用自己丰富的经验,从法理、情理入手,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保险公司向周某支付赔偿款项。次日,某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将赔偿款打入周某指定的账户。
今年以来,宁阳法院围绕深化诉源治理,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及诉调对接工作,与县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为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选聘6名专职调解员入驻速裁团队开展工作,压实速裁法官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监督和专业化指导职责,促进提升专职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水平,使一大批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妥善化解,实现了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的良好效果。(山东泰安宁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