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袁金键)法院倾力促执行,锦旗相送表谢意。近日,郭某某风尘仆仆地赶到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法官张保山手中,并表达了她心中的感激之情:“本来以为这钱一时半会儿是要不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真是打心眼里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
郭某某与赵某追偿权纠纷一案,郭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今年4月份,该院执行法官张保山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赵某现在是货车驾驶员,有稳定收入,但仍没有履行法律义务。
鉴于这种情况,该院遂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某恢复执行,并随即锁定了赵某的上岗证,禁止其进行证件年审。接着,该院执行人员通知赵某已锁定上岗证,并要求赵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此,赵某仍抱有侥幸心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近期,被执行人赵某的上岗证需要进行年审,这时他才恍然大悟,便主动来到法院,并对执行法官张保山说:“你们的办案手段真是太高明了,我也是真服气啦,现在我愿意与申请执行人郭某某进行和解。”后经执行法官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某一次性支付给郭某某145000元。至此,这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鲜红的锦旗,不仅彰显了我院执行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办案的初心使命,更是我院队伍教育整顿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该院执行局局长张学山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快办案、办好案,抓紧抓实每一起案件,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司法公信力。(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