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根据高唐县《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意见》要求,各镇街结合区域情况,通过严部署、抓培训、见成效三方面,积极创新“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方式,全面提高 “法律明白人”法律水平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通过司法所牵头,各镇街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各地迅速落实工作,加强宣传,结合实际确定培养重点对象,规范村民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程序,筛选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候选人。按照村居民自荐和村“两委”推荐、选拔、核准等程序,严把“三公”“四不”“五好”原则,在6月底确定人选,实现村社全覆盖。同时强化日常管理,对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及时扩充到“法治带头人”队伍,对条件成熟的村民及时吸纳进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养。
二、强化队伍建设,狠抓“两人”培训。各地组织选任的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召开任前培训会。围绕农村法律实务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就基层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参训学员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组织各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围绕《民法典》主要内容、亮点解读、诞生经过等内容,向其详细讲解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带头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普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三、强化“两人”作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乡土人情优势,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同时积极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常态化参与村里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排查、纠纷调处等工作。
下一步,高唐县将进一步细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计划,注重培训需求调研,开展集中统一培训、现场教学实训和线上培训交流,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