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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中院发布3起电信网络诈骗审判典型案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郭宏伟)山东省烟台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烟台中院围绕近年来辖区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梳理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引领作用,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
 
  范某、赵某某等人诈骗案
 
  2019年5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范某、赵某某等人以济宁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组织被告人高某某、薛某某等人通过网络直播实施诈骗。薛某某为主播,高某某负责培训、管理键盘手,李某某、薛某某等人作为键盘手,冒充主播身份,用陌陌、微信等交友软件诱导男性客户进入“蜂鸟直播”平台充值给女主播刷礼物,骗取徐某某、费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7381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赵某某、高某某、薛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范某、赵某某、高某某、薛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的刑罚。
 
  典型意义:本案系烟台警方跨省打掉的利用“蜂鸟直播平台”进行诈骗的特大电信诈骗团伙案之一。典型性在于,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上交易的广泛普及,在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便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为许多不法分子提供了新的犯罪土壤。形形色色的直播软件、社交APP逐渐成为了滋生新兴网络犯罪的温床,本案中利用“蜂鸟直播平台”参与实施诈骗行为的被告人便是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隐匿性,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应依法严厉打击,惩治互联网犯罪,更应当从根源处着手,彻底铲除网络犯罪分子的生存土壤。
 
  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0年7月至9月份,被告人王某某让李某及李某儿子李某某等人注册了多个支付宝账户,被告人将自己及他人的支付宝账户出售给缅甸的朋友,因未成功邮寄给对方,被告人王某某遂根据对方的要求,通过支付宝接收对方转来的款项,后再根据对方的指示,将款项转至对方指定的账户。被害人郭某于2020年7月至8月间,在澳大利亚先后多次被人以投资的方式诈骗人民币190万余元,其中20万元通过被告人王某某提供的支付宝账户被转走。被告人王某某获利4100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支付宝账户并通过支付宝账户为他人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以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王某某犯罪所得人民币四千一百元予以追缴,追缴款项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目前,国家不断加大对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户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这些被买卖的账户多数被犯罪分子用来从事网络赌博、洗钱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支付宝账户具有身份、信用、金融等多种用途。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为了蝇头小利随意处置自己及他人的支付宝账户,将自己及他人的支付宝账户出售给他人使用并从中牟利,不仅将自己及他人的信用、身份安全置于险地,而且触犯了刑法,最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周某某、刘某某等人诈骗,石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18年3 月至4月9日,被告人刘某某、周某、周某某为非法牟利,制作了粤商国际、东旭国际、锐金国际三个虚假投资平台,伙同被告人肖某某、彭某某等人,通过微信加好友、冒充“高富帅”聊天、以高额返利方式之手段,欺骗初某某、王某某等多名被害人加入虚假投资平台,骗取资金共计人民币806251.84元。期间,被告人石某某伙同彭某某至怀化、贵阳等地将上述款项中的人民币 8000元予以取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周某、刘某某等人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石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而帮助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某、周某、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的刑罚。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典型意义:该案是比较典型的杀猪盘,从案件反映的情况看,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加大反诈骗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甄别诈骗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本案中,部分被害人就是通过朋友推荐才接触到各被告人,是在被害人的“好意”宣传下积极投入资金而被诈骗,这种行为对广大群众来说,远比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更难区分,也更容易被骗。所以,在引导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时,不仅要警惕陌生电话或者网络信息,对于亲戚、朋友的建议,也需要仔细分析,准确判断,对于宣传的收益高、风险小的理财或者投资项目等,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捂紧自己的钱袋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