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鹏)家住山东济南平阴的张某酒后为“哥们”出头,凌晨来到他人家中“平事”。他人报警后,面对出警的人民警察劝导,张某转而将拳头打向了民警。6月24日上午,这起公然袭警案在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1年3月16日凌晨1点,被告人张某酒后以帮助同村“哥们”处理家庭纠纷为由,来到段某家门外大吵大闹,踢踹大门。段某报警后,平阴县公安局派出多位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面对公安民警的劝导和调解,被告人张某拒不听劝并大声辱骂民警。民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采取用手掐脖、击打头部等暴力手段击打民警,造成两位民警眼镜、衣服、身体不同程度的损害。后张某被制服并带回接受调查。
法庭上,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平阴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当庭认定张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暴力袭击人民警察,不仅严重侵害警察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本案的判决,有效保护了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捍卫了国家的法律尊严。本案也警示广大人民群众,人民警察为人民,要坚决维护警察权威,切勿因一时“脑热”使得自己后悔莫及。(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