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静)2020年10月,禹城市被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试点,针对新时代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矛盾类型多样化的特点,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需要和“一站式”调解中心功能需求,启动了禹城市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暨十里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程,于11月份全面完成升级改造。
禹城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三四四五”网络体系,努力把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做到实处。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市、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实体平台,利用好山东智慧调解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剂平台、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四个网络平台。成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名单、出台非诉讼纠纷化解基本项目清单、实行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和程序一次告知“四项制度”和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机制、实行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协调机制、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机制、健全纠纷案件分层分级化解机制和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五项机制”,更高质量开展调处工作,确保“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六种力量全面参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四种方式一体化解的工作机制。
按照“统一受理、分类调处”的工作思路,构建“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流程,确保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纠纷全调处”。一是健全职能设置。厅前设置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个受理窗口、二楼设置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诉调对接室、信访纠纷调委会、商会纠纷调委会、律师调解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公调对接工作室、行政调解室、综合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暨视频调解室等多个调解功能室,视频调解系统可实现县、镇、村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切实节约调解成本,提高调解效率。二是建立健全纠纷登记、审查受理、调处化解、整卷归档、案件回访、统计上报、系统录入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实现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
自禹城市非诉讼纠纷调处纠纷成立以来,共受理参与法律援助333件、人民调解371件、行政复议8件、司法鉴定54件、行政调解13件、行政裁决3件、公正400件、仲裁6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减少诉讼增量。(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