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威海市荣成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了一起该院首例线上执行和解案件。
2016年4月,来荣务工的张某酒后与同乡田某发生争执,殴打中致田某受伤,后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检察院公诉,被荣成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刑罚,并附带民事赔偿5万元。
收案后,承办法官刘宁按照程序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但因张某名下存款寥寥无几,房产、不动产更是一片空白,故刘宁在依法查封有关账户,征求申请人田某同意后,待张某出狱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2020年9月,被执行人张某刑满释放,辗转回到老家,想要解除无形“枷锁”就要履行法院判决,可刚刚出狱的张某毫无积蓄,身无分文,虽怀揣着对田某的愧疚,但面对着5万元的赔偿金,张某属实是有心无力。无奈之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张某拨通了远在荣成的执行法官刘宁的电话,尝试沟通减少赔偿金额。
刘宁了解到,张某本是一名率性朴实的人,造成今天的局面主要还是源于酒后冲动。因此,放下电话后,刘宁立即和同样返回东北的申请人田某取得联系。
在刘宁的沟通协调下,田某也表示愿意作出谅解和让步。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均身在东北,倘若组织线下和解,会给当事人增加诉讼负担,因此,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刘宁征求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来开启本次的执行和解。
有赖于事前的调解铺垫,“一网连三地”的执行线上和解工作有序进行,经过刘宁的从中调解,张某的诚恳态度得到了田某的认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田某赔偿款3万元,双方签署执行笔录,此案至此线上达成和解,两位东北汉子“握手”言和,前嫌冰释。(山东省威海市荣成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