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
此次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范围为凡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且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仍将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均应参加本年度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对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及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按程序提请注销。
截止目前,共审验两年年审人员149人和四年年审人员4人,已完成全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四年年审培训考试工作。(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