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党思波 马跃)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人民法院执行一团队对两起案件被执行人采取搜查强制措施,集中查控其隐匿财产,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吕某在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中,被法院判决赔偿他人经济损失6万元,后因其未履行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其隐匿财产,致使案件执行不能。另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孙某,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被法院判决赔偿受伤工人经济损失16万余元。孙某经营有五金商店、餐饮店和劳务中介机构等门店,有履行全部义务能力,却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经被强制执行仅履行6万元义务。
为推进两起案件办理,近日,执行一团队干警在法警队配合下,先行对吕某住处进行了集中搜查,发现现金及存单存款共计11100元,并对他藏匿在另一院落的一辆铲车、一台拖拉机和两台花生采摘机等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其限期履行债务。随后,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前往孙某住所开展搜查,在现场找到现金、存单存款共计36700元,以及7张银行卡,取得良好搜查效果。(山东省泰安市宁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