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 潘盼盼)为了提高公民环保意识,营造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行政庭、刑一庭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聊城中院民五庭、行政庭、刑一庭等相关部门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向市民宣传环境保护法、民法典中的“绿色条款”等环保法律知识,同时,将“聊城环境资源审判标识”和审结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展板,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破坏环境的严重后果,引导人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参与群众纷纷表示,今后将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履行环保责任,与法院共同维护美好的“绿色家园”。(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