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树立人性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与区精神卫生中心合作,共同成立心理矫正室,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6月2日,区司法局局长李茂永、区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董中宇为心理矫正室揭牌。
心理矫正室配备有沙盘、心理测评设施等,具备心理测评、个体咨询、沙盘治疗等功能,由区精神卫生中心的专业医师为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讲座、个案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等活动,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疏导心理问题,传授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促使其科学调整心态,达到认罪悔罪、重塑人生、阳光生活的目的。(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