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雷)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整治“顽瘴痼疾”,在全县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安排,5月28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相春贵同志为统战系统、农业农村系统、交通系统、卫生系统、东古城镇、甘官屯乡、斜店乡、定远寨镇等系统乡镇领导干部作“三个规定”专题宣讲。
会上,相春贵就《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阐述,宣讲报告政治站位高、观点鲜明,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学习落实好“三个规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上,相春贵还就落实“三个规定”与依法治县的紧密关系进行了分析,要求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法治冠县建设添砖加瓦。(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