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成)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切实将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山东省枣庄市将“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28日上午,在民法典主题公园开展了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再掀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活动现场,市直和薛城区直30余个单位通过设置普法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价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介绍“以房养老”“见义勇为”“高空抛物”“胎儿利益保护”“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侵权责任赔偿”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生动地阐释民法典法律规范的内涵,加强“以案释法”。
活动期间,过往群众纷纷被醒目的横幅标语和生动有趣的宣传单所吸引,在普法咨询台前驻足,根据个自需求向各单位工作人员咨询法律相关问题,普法宣传人员细致、耐心地为群众解疑释惑,向他们讲解有关民法典的相关知识,还提醒群众一些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常见手段和防范对策、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等知识,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帮助百姓提升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据了解,此次活动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遇事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也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