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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莱芜区法院:巧解执行难题 助力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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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吴加庆 高晓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一团队成功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涉案企业排忧解难,助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19年3月26日,莱芜A公司与常州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一份,约定A 公司从B公司购买规格为XK2518型号定梁龙门数控铣镗床一台,价款45万元,质保期一年。设备交付后,A公司对于质量问题多次联系B公司,B公司派工作人员前往调试维修,未能解决问题。
 
  2019年7月17日,A公司向B公司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退货退款。B公司出具回复函,无法认同A公司提出的退货及退款要求。两公司各执一词,无法协商一致,一拖就是一年。无奈之下,A公司诉至法院,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原告A公司更换型号为XK2518的定梁龙门数控铣镗床(以下简称数控铣镗床)一台;二、被告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公司鉴定费两万一千四百元、财产保全保险费七百元。”判决生效后,B公司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副局长刘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A公司因为购买的数控铣镗床无法使用,耽误了一年多的时间,着急更换新设备,完成如期订单;B公司主要生产半成品光机,并非整机,而数控铣镗床分机械部分(光机)和电气部分,B公司不具备组装电气部分并调试使数控铣镗床达到A公司正常使用的能力,客观上B公司已无法履行更换数控铣镗床一台的判决义务。如果机械执行判决,A公司无法从B公司获得急需生产的数控铣镗床,完不成如期订单,会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很有可能造成财务危机;B公司因无法履行判决义务,面临的是信用惩戒、罚款,甚至是拘留其法定代表人。这样一来,对A公司和B公司都不利。
 
  通过召开案情分析会,干警们一致认为和解是最优的解决方案,B公司返还数控铣镗床购买款及一定利息,B公司将设备运回,两全其美。在设备款的金额上,A公司要求57万元,B公司出价45万元,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确定金额为52万元。调解完金额,B公司提出,数控铣镗床重达19吨,从常州调设备费用太大,要求A公司给与协助,一开始A公司坚决不同意,理由是数控铣镗床一年不能用,己方损失很大,还协助运回,额外增加了负担。对此,干警们多次打电话沟通,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找到了双方的平衡点,A公司协助吊装数控铣镗床,B公司负责找运输车辆,A公司将数控铣镗床装车后,其余由B公司自行解决。吊装数控铣镗床及其附属设备,整整用了一天时间,干警们不辞辛劳,坚守在装运现场,直至设备运出A公司车间。
 
  至此,本案执结,在切实解决双方难题的同时,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