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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牟平法院为民办事走实走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迪)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立足全市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出实招谋新招亮硬招,将切实可行的各项措施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一是编印普及手册,打好服务“优势牌”。该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全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审判业务特点,根据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认真梳理了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编印了《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口袋手册。其中,从适用条件、定罪量刑标准、犯罪主体范围以及立案追诉标准等方面,重点解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9个涉安全生产犯罪,同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犯罪知识普及活动。
 
  二是深入走访排查,打好服务“主动牌”。该院针对在办破产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筛查了可能存在的涉安全风险有关情况。同步加大对破产企业的督查力度,由分管班子成员带队与破产管理人深入辖区两个重点破产企业,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车间、仓库、物料等高危区域,认真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消防设备检验期限等情况,严格排查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为维护企业破产稳定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分类定向普法,打好服务“精准牌”。该院突出普法针对性,对不同群体进行按需普法。一方面,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责任意识淡薄、滥用职权、监管缺位等失职渎职问题,由分管班子成员为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普法,结合栖霞笏山金矿爆炸事故和现行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解决安全生产为什么抓的认识问题,谁来抓的责任问题以及怎么抓的方法问题。另一方面,针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由分管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一线,为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员工发放普法手册,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类解疑答惑,进一步培树企业的合法合规安全生产经营理念,杜绝事故隐患。最后,针对广大群众,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居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入户规范性讲解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讲座3场次,发放普法资料200余份,解答安全生产涉法涉诉问题7个,入户讲解30余人次。(山东省烟台市牟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