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燕 王政)防不胜防!山东省乳山法院判决一起盗窃女友钱财案件。
简要案情:
2020年1月,王某和冯某通过网络相恋,并在3月份同居。2020年3月25日,得知女友冯某农业银行账户内有4000元人民币,王某产生非法占有意图,遂谎称借冯某手机一用,趁机使用冯某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将其农行账户绑定到王某的一个微信账户上,为王某微信账户充值3000元,又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将3000元转移到自己另外一个微信账户中,供自己消费。
冯某发现钱款被盗窃后,王某谎称并不知情,并安慰女友破财免灾。冯某对此事心存疑虑,通过联系银行和微信客服,逐渐对王某产生怀疑,遂通过电话报警。案发后,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裁判要点: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认罪认罚,明知被害人冯某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全部赃款已退赔,乳山法院在量刑时对王某酌情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乳山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
做人有底线,爱情才圆满。虽然王某盗窃的是女友的钱财,但根据刑法规定,即使双方是情侣关系,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秘密窃取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仍然构成盗窃罪,需要负刑事责任。此外,由于手机支付的便捷性,越来越多的公民将钱存放在手机微信和支付宝中,甚至开通了免密支付。手机安全关乎到账户资金安全,大家一定要设置安全的支付验证方式,妥善保管好手机。(山东省乳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