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若南 贾迎迎)自党史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紧扣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其中法律援助中心推行的告知承诺制,就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多跑路的难题。
2021年4月14日上午,当事人杜某因身体权纠纷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杜某自2020年5月在务工过程中腰椎骨折受伤后,至今仍不能康复,尚需继续治疗。而对方在支付小部分医疗费后便拒绝给付剩余赔偿。杜某因此事一直在家休养无法工作,家中失去收入来源,手术费用也是东拼西凑,家中还有3个子女需要抚养,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考虑到杜某身体状况不便来回奔波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法律援助中心为杜某启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料以及向村委会核查后,了解到杜某经济状况属实,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杜某申请,现场指导其填写经济困难承诺书,并通过“律师点援制”由杜某自选律师,指派山东禹法律师事务所的刘亮律师承办此案。援助中心协助律师与杜某完成接洽,律师在与杜某会见后就案情进行充分沟通并为其书写民事起诉状。因路途遥远,杜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时已接近中午下班时间,工作人员延时加班,为杜某办理完法律援助业务。杜某不住感谢:“谢谢你们,没想到事情办的这么顺利,跑一次就办好了,还耽误你们下班时间这么久,真是太感谢了!”
自2019年8月始,禹城市启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时,若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不便,可以选择对经济困难状况进行书面承诺,并作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意思表示。法律援助承诺制大大压缩了法律援助申办时间,打通了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
2021年以来,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8件,其中承诺制71件。减证便民,利民惠民,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受到广大群众好评。(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