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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落实“一次办好”,打造栖霞市法律援助品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程钰)自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检验成果,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积极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化,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基层服务一线,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不断简化审批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作风、优化办案质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公示申请条件,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对审批、服务进一步梳理,将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在多个网站进行公示,让弱势群众在申请前对所需材料做到明白清楚,将印刷好的《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在每次宣传活动时随活动进行发放,并将《办事指南》放置于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取阅。对涉及索要赡养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免于审查经济状况,证据材料符合的情况下即时办理援助指派手续。其他法律援助案件,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只需一次,法律援助中心即日则可完成法律援助指派程序。
 
  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围绕“一次办好”目标,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来访接待制度”等工作制度,推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以制度规范窗口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窗口工作效率。
 
  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将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减少基层群众往返劳累和办事成本,最大限度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同时,将全市的七个律师事务所和九个法律服务所都打造成法律援助受理点,法律服务人员在咨询时遇到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引导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且协助群众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沟通,这些措施的实施保障了弱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
 
  强化办案质量,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申请人在申请案件时,可现场“点援”,即自主选择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也可根据案情指派有相关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援助中心对案件实行“全程跟踪评查、案件集中评议、质量效果挂钩”的工作法,严禁杜绝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对受援人敷衍塞责、吃拿卡要的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山东省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