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若南 贾迎迎)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原来是山东韵法律师所的周秀梅律师承办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已成功办结,当事人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不仅向周秀梅律师赠送锦旗,还在微信中专程向援助中心致谢。“这可是当事人对援助中心实实在在的感谢,我必须把这份谢意转达给你们”周律师诚恳的说。
当事人张女士是一名农村村民,丈夫去世后,一直靠在街上卖东西拉扯孩子长大,店里效益一般,除去店租和孩子花销外,勉强维持生活,日子很是清贫。2020年底,张女士因与邻居于某发生口角后被于某打伤,送入医院治疗,花费医药费数千元。出院后张女士就赔偿问题一直与于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2月初,张女士在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到其居住社区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时得知法律援助这一维权途径后,带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张女士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经过审查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当场为张女士出具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山东韵法律师所的周秀梅律师承办此案,并协助张女士与周律师完成接洽。周律师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搜集了充足案件证据材料,并根据阅卷情况形成初步代理意见,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2021年3月,本案在禹城市人民法院开庭,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某给付张女士6000余元。
一周后,张女士拿到了这笔赔偿金。与此同时,她将一面写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送到承办律师手里,并表达了对法律援助中心由衷的感谢。
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精神,坚持“便民、为民、利民、惠民”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