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2项配套措施
——山东高院开展“民法典进商会”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云云)3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工商联联合举办“优化营商环境 民法典进商会”活动启动仪式,旨在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仪式上发布了《山东法院买卖合同案件审判白皮书》,围绕企业家关心的民法典买卖合同部分,山东高院的法官们作了详细解读。此外,山东高院还向省工商联和省温州商会、省浙江商会赠送民法典学习读本,并与省工商联共同签署“依法经营规范交易”倡议书。
一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2项配套措施,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破产审判质效,防止破产中逃废债现象发生;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加大涉案土地、海域使用权查封扣押专项清理工作力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促进涉民营企业纠纷妥善化解,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判决,通过裁判明确规则、树立导向;优化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近三年来,山东省买卖合同纠纷呈现数量逐年上升、纠纷审理复杂化、争议焦点相对集中、调解撤诉率高、涉疫情案件集中出现等特点。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买卖合同商事纠纷案件84039件,同比增长13.63%,共审结83461件,同比增长3.64%,案件结收比为100.75%。山东法院不断改进与优化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方式,审判效率和质量有较大提升,2020年,全省基层法院受理一审买卖合同案件平均立案用时1天,立案到分案用时4天、缩短4天,分案到开庭用时41天、缩短23天,开庭到判决平均用时21天、缩短26天,诉讼费平均数为3928.1元,买卖合同纠纷发改率为14.49%,低于2019年的19.36%和2018年的21.28%。(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