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26日,在山东高唐县十七届县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会前,组织了主题为《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专题讲座的学法活动。本次会前学法邀请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主任闫光瑜律师主讲,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曙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县政府班子成员、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人社局等1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学。
闫光瑜律师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对《规定》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列举了生动真实的典型案例加强解读实效。
杨曙光指出,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原原本本学习《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让重大行政决策过程真正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和履职尽责的“安全网”。
杨曙光要求,要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规定》相关制度,细化标准要求,推进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面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新要求,要注重妥善处理各方利益诉求,坚决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同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兼顾各方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