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卢金 林叶)日前,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息陬法庭当庭撤销孔建辉和王丽荣对其非婚生子女小丽(化名)的监护人资格,由小丽的祖母李大妈承担监护人资格,以保障小丽的合法权益。这是曲阜市人民法院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例。
小丽出生于2008年,在出生两个月后其母王丽荣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其父孔建辉在王丽荣离家出走后不久也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12年来,孔建辉与王丽荣都没有履行对小丽的监护义务,也没有支付小丽的抚养费,小丽出生后一直和其祖母李大妈一起居住,并由李大妈抚养、监护至今,生活一直比较困难。2020年1月,李大妈向曲阜市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被申请人孔建辉和王丽荣作为小丽的监护人资格,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起诉。
曲阜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孔建辉和王丽荣作为小丽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小丽的身体健康、照顾其生活等义务,但二人却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了小丽的身心健康。依据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孔建辉和王丽荣不宜再作为小丽的监护人,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二人作为小丽监护人的资格,指定李大妈为小丽的监护人。
据法官介绍,变更监护人资格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对其产生的伤害,但此案中,孔建辉和王丽荣作为小丽的父母,生而不养不教,让小丽从小失去父爱母爱,失去父母的陪伴,是小丽成长过程中无法弥补的缺憾,造成的伤害也是无法逆转的。对于已经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学校、社区、村镇和社会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保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济宁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