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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动员会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月25日,山东省淄博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动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全市落实突破年动员大会精神,动员部署“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研究推进2021年全市法院重点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淑玲主持会议。会上,对基层法院在审判执行和推进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增强新时期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一系列重大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妥善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提出新要求新挑战的迫切需要,是总结巩固已有经验做法、推动升级工作长效制度机制的有效路径,是推进巡察督察反馈整改、加强改进人民法院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紧紧把握规范司法行为这个“牛鼻子”,不断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锚定重点、抓牢关键,以“司法规范化建设年”为主线切实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规范化,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工作全领域,在坚定“两个维护”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在强化党建统领作用中不断提高政治执行力。要聚焦法治营商环境规范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牢牢把握安保维稳工作重心,筑好平安建设“稳定器”;着力打造破产审判“淄博品牌”升级版,不断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做好营商环境“推进器”;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监督支持并重,推动服务“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抓好法治建设“提升器”,为淄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要聚焦市域社会治理规范化,突出民生司法显“温度”,突出法庭建设见“深度”,突出诉源治理拓“广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聚焦审判监督制约规范化,狠抓审判执行质效攻坚突破,加强制约监督综合配套改革,促进数字法院深度建设应用,着力促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强力落实、加速突破,以“争、拼、快、优”的作风素质保障规范化建设效能提升。要自觉调高站位格局标准,点燃“争”的激情,坚定“拼”的意志,保持“快”的状态,坚持“优”的标准,以一流的境界情怀引领规范化建设。要不断锤炼担当创新作风,勇于“出新”,善于“出优”,敢于“出彩”,以过硬的能力素质助推规范化建设。要着力抓好队伍教育整顿,狠抓拒腐防变教育,狠抓顽瘴痼疾整治,狠抓钢规铁纪执行,以清廉的政治生态涵养规范化建设。要持续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建立责任化压力传导机制、项目化过程督导机制、精准化结果运用机制,以严实的责任链条保障规范化建设。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院设主会场,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干部,中层正副职,员额法官,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受表扬的突出集体(团队)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员额法官参会。(淄博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