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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司法局:从“简证”到“减证”公证便民在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玲)为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手续,便利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这是继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手续之后,再次针对小额存款实施的便民措施。
 
  《通知》规定,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除《通知》规定的申请人外,还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存在。当逝者已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通知》内容可知,第二顺序继承人仍需办理继承公证。
 
  面对前来咨询存款继承公证的当事人,向当事人发放《通知》,解释《通知》内容。对于符合直接向银行申请条件的,告知其已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直接前往银行办理即可;对于不符合直接向银行申请条件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公证处衔接做好继承公证事宜。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具有特殊性,只有在已故存款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参与到继承中来。在办理这种公证时,要告知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银行财产凭证、填写亲属关系表格。工作人员要合理谨慎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凡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出证,努力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和优势,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始终践行公证便民的理念。(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