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艳楼)春节至,利剑行。为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2月6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利用春节前被执行人返乡过年、易于寻人的黄金时机,针对经多次传唤未果和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集中采取措施。
早晨7时,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院内警灯闪烁,警车列队,办案法官、执行干警集结待命,个个精神抖擞、蓄势待发。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远明和党组成员冯兴国作了简短动员后,随着一声“出发”号令,执行局局长付杰带领全体干警迅速登车,按照既定部署兵分六路奔赴执行一线。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的重点是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抚育费等涉民生案件及涉金融借款案件。按照“执行一批、拘传一批、惩处一批”的既定目标,干警们到达市中、山亭、峄城等预定地点后,通过张贴执行通知、走访住宅厂房、督促当事人现场履行、拘传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迅速开展工作。
郝某诉宋某等3人民事纠纷一案,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某等3人偿还郝某各类损失43万余元。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毕某和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但被执行人宋某拒不到庭,也不申报财产。该法院3次对宋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处罚,但宋某仅偿还了2万元。后承办该执行案件的刘斌执行团队查明,被执行人宋某在案件执行期间私下里购买了一辆价值10余万元的轿车,但是宋某和车辆一直没有下落。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申请执行人郝某告知执行人员,宋某正隐身在某小区内。执行人员迅速前往该住所,将宋某拘传到执行局。在执行局内,宋某仍然拒绝交代车辆所在地点,执行局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以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车辆12辆,干警70人,对49起案件采取了执行措施。截止下午4时,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7人,和解案件7件、和解金额60万元,执结5件、到位金额159万元,对其中3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极大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