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安娜)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模式上重引导,注实效,不断改进方式方法,采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的方式,切实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质量。
加强正面引导。认真选取各地教育矫正正面典型案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矫正对象增强法治观念,填补自身的法律空缺,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管理。
加强反面警示。突出反面警示,通过学习收监执行典型案例,感受失去自由、不能与家人团聚的痛苦,体会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反差,增强教育管理的冲击力,有效提升教育矫正质量。
据悉,沂水县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55人,安置帮教对象2418人,每季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宣告、集体训诫、公益劳动培训等活动.今年以来,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和影响安全稳定现象。(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