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雷)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有关教育学习的规定,强化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彰显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1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举行了2021年首次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活动,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聊城监狱选派人民警察、2020年12月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等近40人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首先宣读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学习制度的规定,警示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服从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的教育学习。
而后,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王洪朝同志和监狱选派人民警察王东梅同志分别就社区矫正概念、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和请销假制度、监狱改造和社区矫正的区别、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
最后,工作人员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收听收看了冠县司法局张雷同志在山东省社区矫正精品课程中的获奖作品《孝》,并要求矫正对象针对本次学习内容书写了观后感。(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