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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崂山区司法局圆满完成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春桃)12月16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举行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议,标志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各项工作圆满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山东省司法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及上级部门要求,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会同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各项工作,经过名额确定、发布选任公告、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确定拟任命人选、拟任公示、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向社会公告、组织就职宣誓和业务培训等环节,目前,已圆满完成56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各项工作。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及选任办法的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的重要举措,崂山区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各司法所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务必保质保量地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任务。
 
  二、坚持宣传在前,营造选任氛围。线上,充分利用“互联网+”力量,严格执行公告公示程序,在“崂山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崂山政务网等向社会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拟任命公示、向社会公告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实现选任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线下,充分利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治讲座,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纳入普法宣传重点等各项措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强化部门联动,依法正确履行选任工作职责。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要求,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主动加强同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工作衔接,形成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合力。崂山区司法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小组,立足我区实际,结合各街道行政区域、人员结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综合分析,按照选任办法和程序要求,协调推动各项选任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圆满完成了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