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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乳山法院开展集中拘传、约谈被执行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祺 王政)为进一步促进公正文明善意执行,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2月9日,山东省乳山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部署,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几类案件拘传及集中约谈被执行人。
 
  案例一
 
  回顾:原告赵某与被告董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乳山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董某于2020年8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赵某装饰材料款10008元。
 
  案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催促董某履行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但其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付。干警经过前期调查,确定其一直居住于他所经营的装修店内。12月9日,执行干警来到董某的门市房。对于干警的到来,董某语气强硬,反问干警“为什么,我犯法了么?”拒不配合拘传行动,干警们故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结果
 
  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董某承诺于本月25号前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赵某装饰材料款10008元。
 
  案例二
 
  回顾:原告姜某诉被告孙某甲、孙某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乳山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孙某甲于涉案房屋过户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姜某和孙某乙剩余购房款54000元及补偿款30000元。
 
  案件执行
 
  判决书生效后,孙某甲仍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姜某无奈向本院申请执行。12月9日,本院开展集中约谈被执行人行动,孙某甲和儿子双双来到法院。
 
  执行结果
 
  孙某甲之子当场代父亲付清购房款和补偿款共计84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案例三
 
  回顾:原告焉某与被告肖某甲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乳山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女肖某乙随焉某抚养生活,肖某甲自2018年12月起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600元,至肖某乙十八周岁止,肖某甲于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当年的抚养费。
 
  案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催促肖某甲履行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但其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付。12月9日,执行干警来到肖某甲家中。在干警表明出示工作证件表明来意后,肖某甲配合地穿好衣服,上了警车。
 
  执行结果
 
  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肖某甲承诺于2020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女儿的抚养费4000元,余款32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案例四
 
  回顾:原告孙某与被告张某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乳山法院判决如下:张某给付孙某所欠铝合金门窗11300元及利息。限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案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催促张某履行判决书约定的还款义务,但其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付。12月9日,执行干警来到张某家中。对于干警的到来,张某态度生硬,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更令人震惊的是,竟然当众撒泼,趟地上又哭又闹,拒不配合拘传行动。她女儿在一旁劝说,请母亲为自己的身体考虑,配合法院执行行动,依然不起任何效果。干警们故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结果
 
  本案未履行完毕。
 
  据悉,执行行动当天,乳山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2名,约谈被执行人30名,履行完毕6件,履行和和解标的额20.4万元,其中和解5人、标的额8.7万元,部分履行2人、标的额0.6万元。
 
  乳山法院表示,今后将通过采取凌晨行动、集中拘传和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山东省乳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