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续超)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多个领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
普法从“独唱”变“合唱”,“大普法”格局全面形成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文化宣传阵地的强大作用,12月4日上午,由莱芜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组织,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委政法委(法学会)、区统计局、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分局、国家统计局莱芜调查队参加的莱芜区“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区政府广场举行。各单位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人员为群众耐心、细致地解答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解答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
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莱芜区司法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全区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和党内法规等内容,考试结束后,组织了宪法宣誓、“读宪法 学宪法”等活动,广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培养法治意识从娃娃抓起 ,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紧抓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教育引导青少年上好“人生的第一堂宪法课”,莱芜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等活动,同时邀请学生到口镇、牛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现场同学们通过模拟法庭的角色扮演、宪法宣誓,深切感受到法庭的庄严、法律的神圣。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厚植发展沃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莱芜区司法局坚持以法治原则、法治思维引领护航高质量发展,深入公交公司、莱商银行、莱芜交发集团、信誉楼等企业以及大型商场、超市、车站等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强化法律顾问“上门服务”,通过法治体检、合同审查、宪法知识讲座等形式,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夯实法治根基,在全社会塑造法治信仰
为奋力开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新局面,筑牢法治社会根基,莱芜区司法局开展“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公园”“宪法进村居”等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大碗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里法律顾问在村民喝上一碗热茶的时间,为村民送上一堂新鲜的法治课;走进公园,让人们在锻炼身体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学法意识;村级法律顾问带着宪法宣传册、宪法海报走进每家每户,开展“一对一”重点普法。广大居民群众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宪法的意识普遍增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形成。(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