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孟小力)12月4日,山东省沂水县普法办集中组织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等8个单位在县府广场及正阳路两侧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领导于民、孟令君等到现场进行了参观指导。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宣传展板展示、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沂水县抓住这一契机,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贴近群众、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推进法治沂水建设进程。(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