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辛青)为助力乡村振兴,山东省莱州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对接各镇街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探索“院社联合”等方式,为合作社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11月13日,平里店法庭党支部书记穆卫兵和驿道法庭党支部书记郑学东分别来到了位于平里店吕村和程郭镇东庄村的合作社。
“这是我们法院编印的普法图书《法槌起落间》和相关法律知识明白纸。”平里店吕村益农大姜专业合作社办公室内,接过穆卫兵手中的普法材料的负责人张林相很是感激:“今年大姜销量不错,我们合作社在订单激增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法律上的问题和风险。你们的法律助农可以说是及时雨,帮助我们了解了很多常用必备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在合同的签订等方面更有底气了。”在随后的实地走访中,张林相又向穆卫兵介绍了大姜的清洗、晾晒和运输,穆卫兵针对订单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
在程郭镇东庄村,刚开完庭的驿道法庭党支部书记郑学东,在村支部书记栾新生的带领下,来到了可食用玫瑰的种植园。邻近年底,办案压力大,但助力农村发展非小事,挤出时间也要实地走一走看一看,为合作社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驿道法庭党支部定期到我们合作社来给我们提供法律锦囊,帮助我们防风险、保经营、稳发展,我们衷心感谢莱州法院。”栾新生说。
通过定期走访、座谈,莱州法院针对不同合作社在合同、劳动者权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需求,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点,制定助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十条措施,真正用行动为乡村振兴助力。(山东省莱州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