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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法院:构筑诉源治理大格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沈焕平)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积极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成立全县诉非联调中心,努力构筑诉源治理大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
 
  非常“6+2”,分门别类解民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加快全县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推动形成从法院主推到党委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今年8月1日,东阿县诉非联调中心在法院正式成立。
 
  据了解,根据案件类别,诉非联调中心设有特邀调解员调解室、人民调解员调解室、公正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在线调解室、人民陪审员调解室等6个调解室。在此基础上,该院还与县总工会联手,成立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对接工作室;与县司法局联手,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
 
  另外,在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具备条件的人员中,吸纳6名同志担任特邀调解员,并邀请公证处2名公证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给予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当事人进入法院,由专职引导员根据诉求引领当事人到达诉非联调中心各调解室,进行调解。
 
  “情理+法理”,高效快捷暖民心
 
  走进东阿县诉非联调中心,大屏幕上正播放着网上办公办案的操作流程,说话声、键盘声不绝于耳,熙熙攘攘,仿若街市。在人民调解员调解室,只见墙壁上挂着当事人送给人民调解员张云红的锦旗,而张云红正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详细了解案情后,张云红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楚、证据充分、存在调解的基础和条件。拥有20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张云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沟通,原被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列明还款计划,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原告高兴地说:“这种调解方式省时省钱,感谢诉非调解中心在短时间内帮助我化解决纠纷,还将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十分放心。”
 
  “简单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利于达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诉非联调中心调解法官王芳深有感触说。
 
  “你情我愿”,诉非对接顺民意
 
  “我院积极推进诉非联调中心建设,引导更多纠纷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绝不是因为案件多了要把案件推出法院、挡在门外,而是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多元解纷服务。”据诉非联调中心副主任孟凡强介绍,开展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且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必须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记明笔录,由调解法官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或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功的,当事人要求起诉的,尽快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据了解,自8月20日全县诉非联调中心正式运转以来,共成功调解案件249 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和民事调解书共86份,56件案件的当事人当场给付或者自行按照协议履行,大幅度降低了诉讼率,诉源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章杰表示,该院将坚持党委领导,实现党建统领推进基层多元治理,将地区万人诉讼率、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率、民商事案件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等,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激发和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多元化解纠纷的动力;实现部门联动,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丰富调解主体,吸纳调解、评估、鉴定、咨询、心理服务等力量,推动“多中心”整合为“一中心”,实现部门联动,努力实现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完善分调裁审制度,及时高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程序,完善分调裁审一体登记流转机制,规范调解不成后的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落实专门团队集中办理制度,推动速裁快审案件诉讼程序简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