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彭玲勇 许姣)凌晨5点30分,山东省威海市珠海路3号被闪烁的警车车灯照亮。天未亮,4个执行小组、16名干警、5辆警车便火速出发,开启了今年秋末的最后一场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执行行动的战果:依法拘传被执行人2人,约谈5人;履行完毕1人,履行标的总额13万元;达成和解2人,和解标的额57万元。
当场付清13万,多年纠纷终了结
2018年,王女士与威海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在签订合同时,经纪公司却未能向王女士说明其所售卖的房屋系房屋权利人授权代为出售。在王女士按照约定交纳了定金及部分购房款,拿到房屋钥匙并花费5万元对其进行了装修后,经纪公司却告知王女士,房屋权利人反悔,拒绝履行合同。双方多次协调意见均未能达成一致,案件被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经纪公司返还王女士购房款、定金并赔偿王女士装修损失费、律师费共计2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干警的多次调解下,经纪公司负责人赵某与王女士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但赵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13万元执行款迟迟不肯偿还,人也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赵某的父母,掌握到赵某的住处,并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将其拘传到法院。
执行调解室,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告知其法律的强制力不容置疑,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两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和劝导下,赵某终于答应凑钱还款,并在中午下班之前将13万元执行款汇入申请人王女士的账户中,案件得以圆满完结。
借钱不还成冤家,干警倾情促和解
孙女士和李某两人原本是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李某因家里房屋装修急需用钱向孙女士借款,孙女士便通过微信及手机银行支付的方式借给了李某10万元。2017年,两人分手后,李某向孙女士出具了一份欠条,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但李某未能按约定如期偿还欠款。孙女士多次索要无果后,一气之下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孙女士借款1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住处,均扑了空。在执行陷入困境时,申请人孙女士提供线索称,李某可能在高区某健身房担任健身教练。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先来到李某位于经区某小区的住处,在确认家中无人后,又直奔高区,最终在其工作地点将其顺利拘传到法院。
在执行调解室里,李某表示,自己不是不愿还款,而是实在没有钱。申请人孙女士则怒气未平,坚持要求李某一次性付清10万元欠款。为避免两人矛盾激化,执行干警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头做两人工作,一面安抚孙女士的情绪,一面督促李某积极筹钱还款。在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说理下,李某答应积极偿还借款,并当场通过转账的方式先行偿还了1万元。经过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导,孙女士的态度也得以缓和,同意进行调解,最后两人达成了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山东威海经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