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马贵珍)“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自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稳抓落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认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在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思想要求严、行动要求快、成效要求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后,兰陵县司法局党组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会议上严格要求各职能科室、17个基层司法所协调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首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陵县司法行政系统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排查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其次,加强重点人群管控。社区矫正办公室和17个司法所对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排查涉黑恶的重点人员,对有黑恶势力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并登记到台帐上。最后,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内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大排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深入基层,营造法治氛围
宣传发动群众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举报,重点对黑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等现象进行摸排,同时加强对村居法律政策指导,确保专项斗争落到实处。组织宪法宣讲团成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专栏、宣传扫黑除恶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优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