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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司法局以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为突破口 推动体制机制改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潘月民 徐绍阳)与传统的事业编公证处相比,合作制公证处体制机制更加灵活,在人才引进、业务拓展、服务创新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现行运行最优的公证机构模式。自司法部推行合作制公证处试点以来,青岛市司法局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分别在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这两个更高水平开放平台选址设点,以此为突破口,推动了全市公证业体制机制改革。
 
  扭住关键顶格作战 推动公证改革目标落实落地
 
  去年以来,青岛市司法局党委紧紧围绕解决青岛市公证业发展存在的质量不高、活力不足、服务能力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把推进公证业改革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重点攻坚。
 
  顶格倾听,找准公证改革重点。青岛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公证行业座谈会,对公证业发展面临的瓶颈与难题、新形势下改革创新发展的路径等进行研究探讨。面向系统内外、社会主体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精准把握公证业改革发展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奠定坚实基础。
 
  顶格协调,加快公证改革进程。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将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确定为改革突破口,制定《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的实施方案》,专题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赢得支持。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被列入高效青岛建设攻势重点攻坚目标和市委司法体制改革年度重点任务。经报司法部批准,我市新设2家合作制公证机构。
 
  顶格推进,确保公证改革实效。得到司法部批复后,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全市公证改革推进会议,部署实施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经过认真筹备和试运行,短时间内,两家合作制公证处全部投入运营。
 
  高点定位创新引领 为公证业发展注入鲜活动力
 
  作为公证改革“试验田”,青岛市2家合作制公证处被赋予“高点定位当示范”的任务和使命,为全省全市公证业发展注入了鲜活动力。
 
  坚持创新优化,积极示范引领。积极构建以金融综合法律服务、不动产综合法律服务、家事综合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综合法律服务、多方辅助服务(包括司法辅助、行政辅助、法治政府建设辅助)为核心的综合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实行体系化、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模式,在全市率先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合作,开启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一站式、一体化集成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公证业与律师业深度融合服务机制,探索法律服务共同体发展新模式。
 
  坚持服务为民,注重社会效益。坚持以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提供普惠性、便捷性公证法律服务。已办理我市第一例由公证机构担任不动产处分代理人案件,发送我市第一份督促证书,围绕遗产传承与管理设计开发综合性公证服务产品,出具我市第一份非公证遗嘱的保管证书。通过在其办证场所设立全市首家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联合律师所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设立法治工作室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开通线上业务咨询、申办等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法律服务。
 
  坚持公益属性,履行社会责任。疫情期间,青岛市合作制公证处在全国首倡发起“打击囤积居奇”公证取证公益行动,得到30个省(直辖市)257家公证机构响应。为解决疫情给当事人办理公证带来的不利影响,率先开展“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业务,制定办证规则,相继为身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事项130多件,受到当事人好评。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项公证法律服务,办理企业债务、劳资纠纷等公证案件20多件,为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数万元。
 
  加强指导强化监管 确保合作制公证处行稳致远
 
  青岛市司法局坚持把合作制公证处依法规范运行作为检验公证改革成败的关键,始终贯穿于合作制公证筹备、设立、运行全过程。
 
  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正确方向。旗帜鲜明加强党对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与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公证处成立后,第一时间建立党支部,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的党员公证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健全完善党组织全面参与公证机构业务发展、队伍建设、分配考核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党组织与公证机构决策管理层重大问题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重要会议列席制度,使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召开全市推动公证改革发展现场会,会上印发《中共青岛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包含合作制公证处在内的公证业党的建设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有效提升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执业监管,完善监督形式。主动走进律所、金融机构,在宣讲公证知识的同时,听取业务发展意见建议。邀请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开展座谈交流,通过聘请媒体监督员、聘任家事监督员等方式,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执业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公证案卷质量集中评查和公证执业专项督导检查,通过随机抽取公证卷宗、调阅查看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和台账的方式,对合作制公证处党建、质量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档案管理、规范化公示、业务开展、投诉办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合作制公证机构规范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加强政策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市司法局业务上级、主要领导,省、市公证协会等先后20次到合作制公证处调研,了解掌握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合作制公证处设立后,市司法局积极协调税务、社保、银行等部门为其快速办理营业手续。疫情期间,通过降低合作制公证处会费、争取保经营稳发展政策等方式,减轻其经济负担与压力。截至9月底,2家合作制公证处从最初的合作人10人发展至40人,已办理公证事项2000余件。(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