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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市司法局:实施普法“1234工程” 让大喇叭响起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在实施好统领普法、三重普法、智能普法、儒韵普法“四大工程”的基础上,于10月初,启动普法“1234”工程,为推动邹城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即围绕“一个目标”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预防针”“减压阀”的作用,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成为助推“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的“急先锋”“马前卒”,为群众讲好法律故事,第一时间将党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干部群众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实现“四个100%”,即“法律六进”覆盖率100%,村(社区)大喇叭启用率100%,群众基本法律知识知晓率100%,移动执法监督平台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应用率100%,达到“普法教育全覆盖、矛盾纠纷不上交,邹城事邹城办、邹城人办邹城事”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目标。
 
  “二”即利用“两个办法”
 
  一是用好老办法。让大喇叭响起来,每周三、五和每月5日、15日、25日晚8点各村同时播放法律知识和法律故事;让宣传车动起来,深入村(社区)巡回宣讲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让“铁脚板”迈起来,多员(调委会成员、专职调解员、“邹全”法律服务团成员、“民意5来听”民情书记、民情代办员等)配合参与,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
 
  二是用好新办法。运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自媒体等宣传载体,让抖音“抖”起来、视频“发”起来、微信“密”起来。办活微信公众号邹城普法“普法天天见”栏目,定期制作推送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生动的法治信息、动漫、小视频等作品。
 
  “三”即突出“三项重点”
 
  一是突出法治。把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作为重点任务,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基本任务,通过“菜单式”普法、项目化普法、案例式普法,达到精准普法、滴灌普法、通俗普法、高效普法的目标要求,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是突出德治。把孟子“民本”思想注入“和为贵”工作理念,利用孟子公开课、国学讲座、传统文化体验、“孟子乡音”文化惠民演出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形成“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发挥镇街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和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孟子学堂”作用,组织“红马甲”“蒲公英”文明实践志愿者和“安润邹鲁”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德治润心、德政惠民。
 
  三是突出自治。活化孟子“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理念,全面实施党委为主导、支部为主体、党员为骨干、邻里互助为基础、社会力量支持的乡村治理新机制。制定宣传好村规民约,让村民知晓、让村干部熟记,使其成为广大村民言行的“总开关”、村干部评判是非的“度量衡”。大力推广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民情沟通日、村民说事等民主自治形式,发挥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的作用,搭建村(社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平台,实现村(社区)“共议、共商、共治”。目前,全市34.9%的村(社区)被命名为济宁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
 
  “四”即保障“四好效果”
 
  一是编好。市司法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编写宪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60余条,基层司法所整理上报有代表性、案情简明、释理清晰的典型案例165个,以镇街为单位,采用“法条+案例”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讲好。各村(社区)明确一名“法律明白人”,依托地域特色,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将宣传内容利用村级“大喇叭”宣讲出去,做到雷打不动、集体发声,保证宣讲规律性、常态化。
 
  三是听好。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广播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修,“法律明白人”吐字清晰、语速适中,保证收听效果。组织开展“大手小手相互拉、当好普法‘小喇叭’”活动,让法治副校长、老师给小学生讲法治故事,让小学生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讲法治故事,让法治故事口口相传,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四是传好。实行法治案例故事“跑片子”,每周更换一个主题,让普法内容鲜活起来。将宣传内容编辑成册,作为下派书记、帮扶队员、民情书记等人员的日常走访工作资料,随时随地进行宣讲,使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为推动各项措施加快落地,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把普法“1234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跟踪督导考核,确保普法“1234工程”早见实效。(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