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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司法局开展“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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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邵露露)为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改进思想作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加强和推进“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专项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自主学习、交流查摆、整改提升三个阶段,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用心用情用功解决群众难题、增进百姓福祉。
 
  一、组织动员,有序开展。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专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兰陵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专项教育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专项教育活动。二是召开动员大会。由县党组书记、局长薛振涛主持召开“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专项教育动员大会。传达县委办《关于在全县开展“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专项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立场,始终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自觉拜群众为师,以群众的期望为做好工作的导向,切实增强群众在干部心中的份量,形成亲密和谐的干群关系。
 
  二、理论学习,学以致用。以个人自学为主,有重点、分步骤、多层次地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一是领导带头学。领导带头发挥带学促学表率作用,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项教育活动规定书籍,交流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提高,在巩固中提升。二是干部集中学。把专题教育活动与主题党日+以及“塔山法治课堂”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利用集中学习时间,以领学人领学的方式,带领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吃透专题教育活动精神,厚植为民情怀。三是个人自主学。第一时间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正定》、《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等理论学习资料发放到各司法所、局属各科室、处、中心,要求党员干部积极开展自学,深刻领会精神,推动专项教育活动不断向纵深推进。
 
  三、真抓实干,干出成效。一是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由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磊波带领志愿服务队到文明共建村南桥镇小寺村走访、看望6户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月饼、面粉等慰问品,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的祝福。每到一户,志愿者都与困难群众深切交谈,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和存在的具体困难,将尽全力给予帮助。二是脱贫攻坚遍访入户核查。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帮扶干部责任,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工作基础,取得脱贫攻坚战最终胜利。10月13日至14日,兰陵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利用两天的时间,对12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脱贫攻坚遍访核查工作,对贫困群众信息及帮扶措施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洞补短板,为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全力冲刺。
 
  下一步,兰陵县司法局将把本次专项教育活动与“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树典型”和“践行沂蒙精神好干部”评选等活动紧密结合,深刻检视剖析在群众感情、群众工作能力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激励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