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14日下午,山东省菏泽市举行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授牌仪式。出席授牌仪式的有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汉松、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召、市司法局局长赵中华等同志、相关市政府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长和各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推荐,我市最终确定24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其中高等院校1个,律师事务所3个,协会商会3个,企业14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个,基层司法行政机关1个,其构成既体现了基层性、广泛性,又兼顾了专业性、代表性。
赵汉松对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一是要切实提高建立立法联系点重大意义的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定位。二是要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在高质量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建言献策,发挥“点”的作用;立足优势,汇聚“面”的意见;宣传引导,形成“法”的共识;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升“联”的成效。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共同为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强立法联系点自身建设,加强立法联系点服务保障,加强各方协调配合。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政府立法联系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是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是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重要途径。
政府立法联系点的建立,将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是汇集民智、反映民愿、体现民情、表达民意的有效途径,有助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我市立法质量,推进法治菏泽建设。(山东省菏泽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