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智超)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多渠道化解纠纷,切实履行“复议为民”的职能,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综合运用“三个好”全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让每一个复议案件当事人都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正义。
事实证据调查好。办案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事实证据,轻陈述辩论。同时要结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综合客观的进行判断,坚决摒弃先入为主的主观思维,力争在准确客观的还原真实案情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
法律依据适用好。为了保证水流清洁,办案人员在查明基本案情基础上,根据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兼顾自由裁量以及情理与法理,准确适用决定依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书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
决定程序审核好。为了不让水源被污染,办案人员除了做好认定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外,还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不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作为等行政程序违法事由,切实发挥复议层级监督作用,从根本上树立法治政府权威,提升法治政府的形象。
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三高三低”的要求,高质量办结每一起案件。2020年度,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办结7起,撤销1件,无复议后起诉和起诉后败诉案件。(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