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我在这里打工挺好的,收入也挺不错。请放心,我一定遵纪守法,踏实做人,好好生活。我释放返家时,你们给予很大的关心和帮助,再一次谢谢禹城市司法局,谢谢张庄司法所。”9月15日上午,在青岛打工的安置帮教对象王某向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负责同志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时,连连表示谢意。
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说起。5月6日,禹城市司法局接到山东某监狱通知:张庄镇村民王某因盗窃罪服刑2年,刑期将满,需返回原籍,请于释放日当天到监狱办理衔接安置事宜。情况反馈到张庄司法所后,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王某家属,开展衔接安置准备工作。经了解,王某家庭情况特殊,父亲外出务工,母亲没有出过远门,无力将王某接回。特别时候,特殊情况,特事特办。张庄司法所及时将这一情况报告给禹城市司法局,禹城市司法局专题研究衔接方案,安排专车,由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和司法所负责同志一同于5月9日赶赴监狱办理衔接安置手续。
在监狱门口,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司法所负责同志和狱警对接,认真核对监狱出具的释放证明书、隔离情况说明、CT检查报告单、核酸检测报告书等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后,王某踏上了回家的路。
专车专人接送,历经8个多小时,行程500余公里,王某终于平安顺利地回到家中。王某回家后,工作人员又与其签订《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居家隔离承诺书》,叮嘱王某自觉居家隔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定期上门走访,及时掌握了解其居家隔离情况、身体健康情况以及思想、生活情况,鼓励其树立信心,遵纪守法,勇敢面对生活,开启新的人生。
7月份,王某到青岛开始了新的务工生活。虽然生活已经回归正常,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禹城市司法局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一直让他念念不忘,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