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季善文 陈学亮)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对原有的诉调对接机制进行了提档升级,打造了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律师调解和行政和解、执行和解为一体的“六调联动、一体推进”的“一站式”解纷新机制,实现了“诉”与“调”的精准对接,“调”与“裁”的无缝衔接。
搭建平台
临沂作为近年来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民商事纠纷也多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2019年,临沂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4万件,结案23万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占到七成以上。
“案子多,法官少,如何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现法院诉讼案件增幅下降、总量下降,成了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临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王健青说。
临沂中院经过多次研判,决定在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行业调解工作室”“商会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4个调解工作室和“行政和解中心”“执行和解中心”2个和解中心,打造一个“六调联动、一体推进”的“一站式”解纷新机制。
临沂14个基层法院把人民调解员固定在审判团队,打造调审组织兼容化、纠纷繁简过滤化、程序事项前置化、集成服务便捷化的“司法闭环”调解模式,努力实现交一回材料、来一次法庭、找一人办事、了一个纠纷的服务目标。
经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今年4月7日,临沂中院联合18家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并将“万人起诉率”和无讼社区(村庄)纳入平安临沂建设考核体系。
同时,临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委派、委托调解组织、调解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对不能调解的案件,立即转入速裁程序,扩大了速裁、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调解过程中,法官及时跟进,不仅指导调解,更熟悉了案情,为判案做了前期准备。
经过集中培训并严格考核后,临沂中院聘任了64名调解员。而在基层法院,258名人民调解员已经全部到岗到位。
一个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打造队伍
能不能让更专业的人来参与案件调解是诉调衔接是否更紧密、更有效的关键所在。在探索过程中,一起案件给临沂中院带来启发。
当上诉人山东某机械公司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至临沂中院行政审判庭时,第三人蒋某已就其受工伤引发的纠纷申请过劳动仲裁,并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多个部门之间奔走长达5年。案件的根源,其实是机械公司与蒋某之间的民事赔偿问题,如急于判决并不利于促进矛盾纠纷的真正化解。考虑到这些因素,行政审判庭将案件移交至行政和解中心,由精通工伤认定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资深律师先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和解员结合自身多年律师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从该案纠纷的根源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提出了和解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机械公司一次性支付给蒋某22.5万元,并申请撤回行政案件的起诉。至此,蒋某长达5年的维权画下圆满句号,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尝到专业力量在复杂案件调解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甜头,临沂中院积极协调民政、人社、金融、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主管部门,邀请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中来。
针对商贸发达、商会众多的特点,临沂中院重点推出了“商会调解工作室”,发挥商会组织及商会会长的独特优势,积极引入商会调解组织进驻诉调对接中心,着力化解商会会员之间、商会会员与关联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激发主体活力。
临沂中院同时委派具有专业背景的调解员,直接走进行业主管部门分析多发类案,走进纠纷企业帮助提供专业指导。在每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参与调解案件不低于100件、行业领域非诉化解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的硬标准下,临沂实现了调解组织的实体化运作。
检验成效
工作有无成效,主要看老百姓满不满意,认不认可。
行政和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李增慧凭借多年党政机关从业经历和专业知识,将心比心地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为百姓说话,又积极维护政府形象,成功主持和解了14起“民告官”案件。
今年7月17日,随着被执行方将1.1万元打给申请执行方,执行和解中心的调解员翟建光成功和解了一起涉及某品牌手机的商标侵权案,实现了临沂中院执行和解工作新的突破。
临沂中院副院长宋敬华总结说,“六调联动、一体推进”模式的好处在于调解人员固定、场所固定,做调解工作更有力。运行机制强化了人员融合、程序配合、调裁结合,把调解贯穿于各项审判、各个审级和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更重要的一点,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免去了当事人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的支出。如今,临沂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已全面推行“六调联动、一体推进”这一机制。
截至今年7月底,临沂全市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31685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49.39%,调解成功7831件,调解成功率稳步提升。同时,全市法院受理案件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中院受理案件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诉源治理成效逐步显现,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合理配置各种纠纷解决资源,形成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解纷合力,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的具体体现。”临沂中院院长于晓东如是说。(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